《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关于社会影响恶劣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没有明确其事故等级。但在实践中,可以根据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比照相应等级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具体做法如下:
评估社会影响:首先,需要对事故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这包括媒体关注程度、公众反应、政府关注度等多个方面。
比照分级标准:根据评估结果,比照《条例》中的一般事故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事故等级。例如,如果一起事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尽管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但仍可以比照较大事故或重大事故进行处理。
调查处理程序:一旦确定了事故等级,就可以按照该等级的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这包括成立调查组、开展现场勘查、收集证据、编写调查报告等步骤。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即使是没有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只要其社会影响恶劣,也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生产安全事故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