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管理与指挥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国家为规范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而制定的重要法律。该法在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在管理与指挥体制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
应急管理机构:
- 国家层面:国务院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国务院总理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 地方层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通常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职责分工:
-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应急演练,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
- 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联动机制:
- 跨部门联动:建立跨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例如,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 跨区域联动:建立跨区域的应急联动机制,特别是在自然灾害等大范围突发事件中,相邻地区应加强合作,共享资源,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重要案例:
- 2008年汶川地震:在这次重大自然灾害中,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挥了重要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也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救援物资调配等工作,展示了高效的应急管理能力。
通过这些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构建了科学、规范、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总则及管理与指挥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