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特种作业目录》(应急〔2026〕45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版目录同时废止。这是特种作业管理十余年来最大规模修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纳入统一目录、有限空间监护持证上岗、取消重复取证、删除6项旧工种……
新修订出台的《特种作业目录》整体分为应急管理类、建筑施工类2个部分,共21个作业类别、81个操作项目。其中应急管理类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建材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11个作业类别以及细分的62个操作项目。建筑施工类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叉车、装载机)、建筑焊工、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建筑桩机操作工10个作业类别以及细分的19个操作项目。
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
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
应急〔202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矿山安监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
现将《特种作业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
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
2026年5月22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