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真题考点及考题根据2025年上半年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真题卷整理,完整版真题练习>>
真题考点: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核3次
重要法规摘要
1、业务准入相关要求
第十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许可证。
其他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向注册所在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许可证。
商业银行网点凭法人机构的授权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第十三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作出批准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许可证不设有效期。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许可证5日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登记相关信息,登记信息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法人机构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 (2)保险代理业务管理部门及责任人;
• (3)许可证名称;
• (4)业务范围;
• (5)经营区域;
• (6)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由法人机构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在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为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执业登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照片;
• (2)所在商业银行网点名称;
• (3)所在商业银行投诉电话;
• (4)执业登记编号;
• (5)执业登记日期。
执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日内,在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变更执业登记。
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只限于通过1家商业银行进行执业登记。
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保险公司执业登记的,具体办法由中国银保监会另行制定。
2、经营规则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选择合作保险公司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偿付能力状况、风险管控能力、业务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近两年违法违规情况等。
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商业银行时,应当充分考虑其资本充足率、风险管控能力、营业场所、保险代理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近两年违法违规情况等。
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并在签订协议后,及时向其法人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对保险代理业务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对不同保险公司的代收保费、佣金进行独立核算,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佣金。
第二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结算佣金,应当由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向商业银行一级分支机构或者至少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转账支付;
第二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取得的佣金应当如实全额入账,加强佣金集中管理,合理列支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佣金,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的佣金。
保险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支付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组织其定期接受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培训。
其中,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还应至少有1年以上的保险销售经验, 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专项培训,并无不良记录。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加强对其银保专管员的管理,有关规定由中国银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网点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将所属法人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保险公司应当切实承担对其分支机构的管理责任,不得委托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商业银行或者没有取得法人机构授权的商业银行网点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网点应当将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执业登记情况应包括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执业登记编号、所属网点名称等。
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只能在其执业登记的商业银行网点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使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经其授权的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统一印制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不得设计、印刷、编写或者变更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
第三十条规定,各类宣传材料应当按照保险条款全面、准确描述保险产品,要在醒目位置对经营主体、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不得承诺不确定收益或进行误导性演示,不得有虚报、欺瞒或不正当竞争的表述。
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在颜色、样式、材料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和宣传材料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带有商业银行名称的中英文字样或商业银行的形象标识,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
第三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1)投保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当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当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①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②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缴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当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2)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当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
①趸缴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
②年期缴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 ,或月期缴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 ;
③保费缴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
④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 。
在投保声明中,投保人应当表明投保时了解保险产品情况,并自愿承担保单利益不确定的风险。
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向投保人提供完整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等,指导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如实、正确、完整地填写客户信息,并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书上抄录有关声明,不得代抄录有关语句或签字。
投保提示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1)客户购买的是保险产品;
• (2)提示客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尤其是保险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利益演示、费用扣除等内容;
• (3)提示客户应当由投保人亲自抄录、签名;
• (4)客户向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咨询及投诉渠道;
• (5)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请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
有下列情形的,可由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代填:
(1)投保人填写有困难,并进行了书面授权;
(2)投保人填写有困难,且无法书面授权,在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进行了口头授权。
在代填过程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与投保人逐项核对填写内容,按投保人描述填写投保单。填写后,投保人确认投保单填写内容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后签字或盖章。
商业银行应当将书面授权文件、录音、录像等资料交由保险公司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通过自动转账扣划收取保费的,应当就扣划的账户、金额、时间等内容与投保人达成协议,并有独立于投保单等其他单证和资料的银行自动转账授权书,授权书应当包括转出账户、每期转账金额、转账期限、转账频率等信息,并向投保人出具保费发票或保费划扣收据。
保险公司应当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的在承保24小时内,以保险公司名义,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示投保人,提示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期缴保费及频次、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
分期缴费的保险产品,鼓励采取按月缴费等符合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保费缴纳方式。
在续期缴费、保险合同到期时应当采取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示投保人。投保人无手机联系方式的,应当通过电子邮件、纸质信件等方式提示。
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15日的犹豫期,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
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代理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应在设有销售专区以上层级的网点进行,并严格限制在销售专区内。
对于保单期限和缴费期限较长、保障程度较高、产品设计相对复杂以及需要较长时间解释说明的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开拓销售专区,通过对销售区域和销售从业人员的控制,将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第三十八条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和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并符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
除以上业务外,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注意:实际工作中已经改变!
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1年。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保持合作关系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
合作期间内,其中一方出现对合作关系有实质影响的不利情形,另一方可以提前中止合作。
对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中止合作的情况,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满期给付、退保、投诉处理等后续服务。
第四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将保险代理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四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
第四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篡改客户信息,以商业银行网点电话、销售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电话冒充客户联系电话等方式编制虚假客户信息。
保险公司发现客户信息不真实或由其他人员代签名的,尚未承保的,不得承保;已承保的,应当及时联系客户说明保单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商业银行予以更正。
第四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不得有下列行为:
• (1)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
• (2)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 (3)将不确定利益的保险产品的收益承诺为保证收益;
• (4)将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
• (5)通过宣传误导、降低合同约定的退保费用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
• (6)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7)以任何方式向保险公司及其人员收取、索要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利益;
• (8)其他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
第五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1)欺骗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3)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不得相互推诿,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并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处理办法,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3、监督管理方面相关要求
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制定相关的规章和审慎经营规则,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第六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主体,依法对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代理销售行为承担主体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依法对商业银行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时,保险公司负有责任的,应当同时依法对该行为涉及的保险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严厉查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加大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
4、风险提示语及犹豫期提示语相关要求
第六十七条规定, 《代理保险办法》规定的风险提示语及犹豫期提示语内容如下:
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万能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投资连结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投资账户。"
其他产品类型的风险提示语,由公司自行确定。
犹豫期提示语“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5 日内有全额退保(扣除不超过10 元的工本费)的权利。超过15 日退保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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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级个人理财真题练习:
【2025年真题1·单选题】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时,应负责相关宣传册、宣传单页等材料的设计、编写和印刷
B.若客户未提供联系电话,应以相关销售人员的电话进行替代、以便联系
C.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2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D.投保人员年龄超过65周岁时,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
选项A错误: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使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经其授权的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统一印制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不得设计、印刷、编写或者变更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
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篡改客户信息,以商业银行网点电话、销售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电话冒充客户联系电话等方式编制虚假客户信息。
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并非2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所属章节】第2章 >>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 第三节 银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产品相关法律法规 >> 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P59-68
【2025年真题2·单选题】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存在( )情况的,应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
A.年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
B.保费的20%大于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
C.投保人已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150%
D.投保人已交保费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E.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
(1)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E正确)。
(2)年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A正确)。
(3)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
(4)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
选项BCD为干扰项,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
【所属章节】第2章 >>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 第三节 银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产品相关法律法规 >> 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P59-68
【2025年真题3·单选题】下列做法违背保险业代理有关规定的有( )。
A.兼任保险经纪业务
B.挪用、侵占保险费
C.为提高销售业绩,降低保险费率
D.代理再保险业务
E.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选项BCE正确: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包括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C正确),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B正确);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E正确);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所属章节】第2章 >>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 第三节 银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产品相关法律法规 >> 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P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