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金融债券发行
(1)概述
债券融资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通过在境内外债券市场依法发行、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对购买人形成的负债。
(2)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②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③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④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⑤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⑥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⑦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3)金融债券的特点
①发行者有较大的主动权,筹资对象范围广泛,筹资效率较高。
②债券的盈利性、流动性较好,有较强的吸引力。
③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因而筹集的资金稳定,并且不必向中央银行账户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
(4)发行方式
①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
②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5)我国金融债券发行的特殊性
①发行的金融债券大多是筹集专项资金的债券,即发债资金的用途常常有特别限制;
②发行的金融债券数量大、时间集中、期次少;
③发行方式大多采取直接私募或间接公募,认购者以商业银行为主;
④金融债券的发行须经特别审批。
(6)风险点
①业务不合规;②核算不真实;③内控不完善;④利率风险;⑤资产和负债期限错配风险。
(7)监管要求
对发行人的监管:主要包括发行人的资格审查、发行行为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方面。
对承销人的监管:主要包括承销资格的审查、承销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2、债券回购
定义 |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 ,由债券的"卖方" (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 |
债券回购交易方式 | 回购交易方式按照期限不同可以分为: (1)隔日回购:指最初售出者在卖出债券次日即将该债券购回。 (2)定期回购:指最初出售者在卖出债券至少两天以后再将同一债券买回。 |
主要特点 | (1)回购交易是现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结合。 (2)回购交易要发生两次券款交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