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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和参加人包括哪些?

来源:233网校 2025-09-04 15:12:14
导读:了解行政复议机关和参加人的构成是银行从业考试中重要的知识点。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复议机关的定义、类型以及参加人的范围,帮助考生全面掌握这一考点。

行政复议机关和参加人包括哪些?

在银行管理的法律框架下,行政复议是一种重要的救济手段,用于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有权受理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机关。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这些机关负责处理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争议。
  2. 国务院部门: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它们可以处理与其职责相关的行政争议。
  3. 省级人民政府: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行政争议,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是指与行政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申请人:即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申请人: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 第三人: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法定代理人:如果申请人或第三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参与行政复议。
  5. 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或第三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复议。

通过了解行政复议机关和参加人的构成,银行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法律救济手段,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科目:中级银行管理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和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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