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烧并非简单的“着火”现象,而是涉及能量转换与物质变化的复杂过程。从科学角度讲,燃烧本质上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之间发生的剧烈氧化还原反应,伴随放热、发光和火焰的现象。这一定义不仅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明火燃烧,也涵盖了阴燃、爆燃等多种燃烧形式。
要使燃烧发生并持续进行,必须同时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即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指能够参与燃烧反应的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天然气等有机物,以及金属镁、钠等无机物。不同可燃物的着火点、燃烧热值和燃烧产物各不相同,直接影响火灾的发展速度和扑救难度。
助燃物(通常为氧气):空气中约含21%的氧气,足以支持大多数可燃物燃烧。当环境中氧气浓度低于15%左右时,多数燃烧难以维持。因此,在密闭空间中可通过惰性气体稀释氧气实现窒息灭火。
引火源:即达到可燃物着火点的温度或能量来源,如明火、电火花、高温表面、静电放电等。例如,烟头表面温度可达700℃以上,足以引燃纸张或棉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条件仅为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例如,即便存在可燃物、氧气和火源,若可燃气体浓度过低或过高(超出爆炸极限范围),仍无法点燃。这说明燃烧的发生还需满足浓度、温度、混合程度等综合条件。
在消防实践中,灭火的根本原理就是破坏燃烧条件之一——通过冷却法降低温度、窒息法隔绝氧气、隔离法移除可燃物或化学抑制法中断链式反应。掌握这些原理,有助于科学制定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燃烧的本质与条件
1、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燃烧发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时,“四面体”是指可燃物,氧化物,引火源和( )。
A.氧化反应
B.热分解反应
C.链传递
D.链式反应自由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