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包括两个小节内容。税法章节核心内容解读>>
【章节内容】
第一节:资源税法
第二节:环境保护税法
【本章重点内容】
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现行非主体税种。往年平均分值2分左右。
重点复习:纳税人、税目、课税数量、税额、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等内容。
【本章例题】
1.下列单位出售的矿产品中,不缴纳资源税的有(??)。
A.矿场销售天然大理石
B.油田出售的天然气
C.盐场销售的卤水
D.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
答案:D
解析:资源税是在应税资源产品开采环节计征,食盐在盐场出厂环节已经计征资源税,盐业公司作为非生产单位销售自盐场购进的食盐不再计征资源税。
2.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答案:C
解析: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发出应税产品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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