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考点总结:
【多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真题回顾:
根据《民法典》,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后,需用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履行清偿义务时,正确的清偿顺序有()
A.应按抵押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未登记的,应按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应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同时登记的,不得协议变更被担保的债权数额
E.抵押权人不得放弃抵押权及其清偿顺位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 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 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完整版2026监理《合同管理》真题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