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算。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2)挖掘机、装载机挖土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拟定的,如挖装松土时,人工及挖装机械乘调整系数0.85。砂砾(卵)石开挖和运输,按IV类土定额计算。
(3)推土机推土定额是按自然方拟定的,如推松土时,定额乘调整系数0.80。
(4)挖掘机、轮斗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土(含渠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定额,适用于Ⅲ类土。Ⅰ类、Ⅱ类土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均取0.91,Ⅳ类土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均取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