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施工合同价主要有总价结算和单价结算两种类型。
水利工程规模大、施工期长、涉及面广,施工招标时工程的具体内容还不够详尽,故多采用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工程量变化幅度在合同规定范围之内,合同双方按中标确定的工程单价和实际完成、符合计量规则且经质量认证合格的工程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承包合同。
单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主要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在支付时则以实际完成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为准结算工程款。
单价合同中,合同双方承担合同规定的各自风险,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过大的风险,诸如实际工程量的改变、物价的波动等。
对发包人而言,优点是可以减少招标准备工作;能鼓励承包人节约成本;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规定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减少了意外开支,结算较简单。
单价合同中,主要项目按单价结算,但并不是所有项目均采用单价结算,一些项目(如措施项目)通常采用总价结算。
【补】在单价合同的实际运用中,投标报价时,人们常常主要将合同总价作为衡量投标者报价水平的标准。工程款结算时,则以合同单价优先。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又可以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