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协议书在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作用
合同协议书是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达成的协议。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内容,合同协议书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核心文件之一,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生效的基础。
合同协议书主要写明以下内容:
合同文件的构成:明确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
签约合同价金额:明确合同总价款,确保双方对费用有清晰的认识。
项目负责人姓名:指定项目的具体负责人,便于后续沟通和管理。
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工作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勘察/设计人的承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发包人的承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计划开始勘察日期:明确勘察工作的启动时间,实际日期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天数:规定服务的具体期限,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合同协议书双方各执份数:确定合同协议书的份数,便于双方保存。
合同未尽事宜: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通过以上内容,合同协议书不仅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合作框架,还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合同的正式生效,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理解和掌握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和作用,对于监理工程师来说至关重要。
科目:合同管理
考点:合同附件格式
1、根据《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的担保由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失效。
A.发包人签收第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天后
B.发包人签收第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l4天后
C.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天后
D.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14天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