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程监理评标过程中,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广泛应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也称为打分法或百分制计分评价法,通过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对技术、企业资信、服务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具体步骤如下:
明确评价因素及权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需量化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这些因素通常包括企业的资质、技术及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和企业诚信度、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经验等。
评标委员会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分析记分。每个评标委员独立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加权汇总:将各评标委员的评分进行加权汇总,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分。
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选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避免了单一因素的影响,提高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这种方法也能够有效防止串标、围标等不正当交易行为。
案例示例:某工程监理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价内容包括资信业绩、监理大纲、服务报价、其他因素等。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逐项打分,最终确定了得分最高的三家单位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通过综合评估法,建设单位可以在众多投标人中选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工程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目:理论与法规
考点:(二)工程监理评标方法
1、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通常采用( )。
A.综合评估法
B.定性综合评估法
C.定量综合评估法
D.决策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