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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时,如何正确处理债务已履行的认定标准?

来源:233网校 2026-03-10 10:43:31
导读:导读:本文详细解读施工合同终止中'债务已履行'的核心认定标准,结合最新司法实践分析工程款支付、质量验收等关键要素的实务判定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时,如何正确处理债务已履行的认定标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中,债务已履行作为最常见终止原因,其认定标准需严格把握以下要点:

一、工程款债务履行的认定标准
1. 付款要素审查
(1)必须完成合同约定比例的进度款支付(如97%竣工结算款);
(2)农民工工资专项清偿证明是必要前提;
(3)质保金支付需同步提交质量责任终止协议
2. 支付凭证要求
(1)转账支付需显示工程款用途备注
(2)商业承兑汇票需完成实际兑付
(3)以房抵债必须办理产权过户

二、施工义务履行的判定规则
1. 工程质量达标
(1)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基础条件;
(2)对于未备案工程,需提供五方责任主体确认书
(3)住宅工程还需完成分户验收
2. 工期合规性
(1)实际工期超出约定时,必须取得有效工期签证
(2)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

三、实务操作中的特殊情形
1. 部分履行争议:当完成90%-95%工程量时:
(1)可申请中间结算终止
(2)剩余工程须签订分离施工协议
2. 政府项目特殊性
(1)需取得财政评审报告
(2)涉及审计争议的,应保留行政复议权利

典型案例:某EPC项目因发包人拖欠3%尾款,承包商主张债务未履行被法院驳回。判决指出:97%付款比例+质量保修金预留已构成实质性履行。该案例凸显认定标准的灵活性。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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