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中,诉讼终结将直接终止案件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54条明确规定了5种终结诉讼的情形,施工企业必须特别关注:
一、必然导致诉讼终结的情形
- 原告撤回起诉:需经法院审查同意
- 当事人达成和解:需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 被告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撤诉获准
二、建设工程特殊终结事由
- 合同无效确认:违法分包合同被确认无效
- 主体资格丧失:施工单位破产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典型案例:某装饰工程纠纷中,因承包方破产清算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21条裁定终结诉讼。
实务建议:
- 收到终结裁定后7日内可申请复议
- 注意区分终结诉讼与驳回起诉的法律后果
- 保全已终结案件的关键证据材料
- 关注连带责任人的后续执行程序
特别提醒: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38条,诉讼终结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诉讼中止和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