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等。
1.工程承包人义务
①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②完成满足劳务作业的水、电、热、电信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
③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④办理与劳务工作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⑤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⑥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约定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2.劳务分包人义务
(1)未经工程承包人允许,不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2)按照约定提交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实施。
(3)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