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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商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12-15 16:26:03

1、A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下列哪些表 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3题)

A 、 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

B 、 乙对A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

C 、 丙对A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

D 、 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

参考答案: A,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的申报。A项:《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 仍可以申报,故A项正确。B、C项:《企业破产法》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故B项错误、C项正确。D项:《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 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故D项错误。

2、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 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 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年卷三71题)

A 、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 、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 、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破产原因。《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A项:核心资产不能变现,属于上述规定第1项情形,故A项正确。B项:该项中的情形符合上述第2项规定,故B项正确。C项:该项符合上述规定第3项情形,故C项正确。D项:中南公司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只是说明中南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不当,并不能因此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D项错误。

3、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 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 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73题)

A 、 与舜泰公司的其他债权同等受偿

B 、 应从舜泰公司的财产中随时清偿

C 、 齐某只能主张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

D 、 齐某可主张返还本金20万元和逾期还款的利息

参考答案: 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债务人财产(共益债务)。选项A、B:《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所以,本案中的借款发生在“受理后”,属于共益债务,可以“随时清偿”。A错误,B正确。选项C、D:第46条第2款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本案中的借款开始计息的时间正是“被法院宣告破产”的时间,不再计息,C正确,D错误。

4、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卷三73题)

A 、 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 、 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 、 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 、 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参考答案: A,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申报。A项:《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A项中,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尚未到期,但是视为到期,故可以申报破产债权,A项正确。B项:《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 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  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  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当债务人和对方当事 人合同均未履行完毕时,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人并不享有确定的债权,当然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即使对方当事人履行  完毕,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如果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劳务或者不作为为内容,也不属于破产债权。B选项中虽未明确乙公司是否已履行自己的合同付款义务,不过不论乙公司是否付款,乙公司的请求并非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  是以提供加工服务为内容,都不属于破产债权,故B选项错误。C项:《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款规定:“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C项中丙银行超出抵押财产的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只是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故C项正确。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第1款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据此,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不属于破产债权,D项不当选。

5、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74题)

A 、 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 、 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C 、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D 、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参考答案: 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企业重整的相关规定。A项:《企业破产法》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据此,A项正确。B项:《企业破产法》第82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 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据此,B项正确。C项:《企业破产法》第84条第2款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据此,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不仅要求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同时还要求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C项错误。D项:《企业破产法》第86条第1款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据此,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要求各表决组均通过,据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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