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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司法考试)民诉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12-02 14:00:11

1、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 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2007年卷三80题)

A 、 甲县法院

B 、 乙县法院

C 、 丙县法院

D 、 丁县法院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侵权纠纷的管辖。产品侵权,由侵权产品销售地、侵权产品制造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 管辖,其中甲县为产品制造地,乙县为产品销售地,同时甲、乙两县为被告住所地,丁县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甲、 乙、丁三县法院有管辖权。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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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 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 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 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77题)

A 、 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 、 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 、 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 、 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参考答案: 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地域管辖与裁定管辖。就本案而言,根据《民诉解释》第4、12和21条规定,本案可以由原告朱某住所地(A市东区)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刘某住所地管辖,但是刘某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由其经常居住地A市南县法院管辖,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西县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选项错误。

3、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 理争议? (2006年卷三80题)

A 、 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 、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 、 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 、 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劳动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也可 以选择不经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C选项的错误在于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纠纷.应当先行调解.故D选项 可以申请先行调解的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4、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 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 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2014年卷三67题)

A 、 请求丁公司和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 请求黄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 请求乙旅行社和丙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 请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C,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旅游合同、共同侵权。《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黄某酒后驾车造成甲受伤的,应由其单位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黄某不承担赔偿责任。故A、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2 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 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丙旅行社,此时,受害人可以请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甲伤害的发生是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驾和违章变道的刘某货车相撞所致,两者具有共同的过 失,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黄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应当由丁公司承担,并与刘某一起向甲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正确。

5、甲、乙、丙三家毗邻而居,甲、乙分别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将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悉数啃光。关于甲、乙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67题)

A 、 甲、乙可各自通过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

B 、 基于共同致害行为,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C 、 如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则甲、乙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 、 如不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则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 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故A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甲、乙没有共同致害行为,为分别侵权,不承担连带责任。故B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故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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