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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2020年法考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汇总

来源:233网校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分批次举行,考试临近,因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区陆续发布考试期间相关防疫要求的通知,请考生关注各地司法厅(局)官方公告并仔细阅读进行操作,以免影响考试!233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法考各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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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疫情防控要求
防疫通知
河北

1、考生在考前7日内(10月31日场次考试,须在10月24日后进行核酸检测,11月1日场次考试,须在10月25日后进行核酸检测)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司法部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网站完成信息填报。

4、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10月17日)起,通过微信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点开“河北健康码”后,点击“去打卡”进行申报),更新和保持健康码正常状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四川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10月17日)起,考生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进行信息填报。

2、签订健康状况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吉林

1、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严格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规定。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测温,并主动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48小时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

疫情防控告知书
贵州

1、严格做好每日健康打卡: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进行信息填报。

2、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河南

1、严格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应试人员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报名系统“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报名地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2、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宁夏

应试人员健康状况申报。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另外,应试人员应同时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确保考试当天持“绿码”参加考试。

疫情防控告知书
海南

考前14天(10月17日)起,考生自行在司法部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和海南省健康码内(海南省健康码需在支付宝或椰城市民云等申请注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健康申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在司法部报名系统中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黑龙江

1、全体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申请“龙江健康码”(通过微信查询小程序并注册)。

2、考前14天,应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7日开始,每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完成健康状况填报,并在10月21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9月27日后到过青岛市辖区,参加考试时,应持有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苏

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

疫情防控告知书
湖南

1、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客观题10月17日、主观题11月14日)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了“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客观题10月17日、主观题11月14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应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客观题10月24日、主观题11月21日及以后,距离应试人员考试日期不超过7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湖南省境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告知书
山西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填报信息,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市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2、签订健康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福建1、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前,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1)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

(2)考生在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疫情防控告知书
天津

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考生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注意事项中列明有考生要认真阅读《天津市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参加考试考生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疫情防控告知书
甘肃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 “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2020年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在甘肃省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需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于考前14天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疫情防控告知书
云南

请广大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 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区州、市司法局。

疫情防控告知书
湖北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考生每日健康打卡”功能,考生应于10月17日起,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登陆司法部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完成网上健康信息填报。同时,在打印准考证页面增设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请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完成湖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广东

1、考生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

2、考生应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打印页面上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考生应提前注册本人“粤康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广西

1、考前14天(10月17日)起,考生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

2、签订健康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3、考试当天,考生须按各客观题考试考区司法局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接受健康码查验(广西健康码)、体温测量、人像识别。

疫情防控告知书
辽宁

1、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起,不得去中、高风险地区,不得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应提前申领并每日刷新“辽事通”或“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

2、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登录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在报名系统中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陕西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客观题考试10月17日,主观题考试11月14日)起,每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完成信息填报。

2、认真签订健康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11月23日至11月27日,应试人员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北京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日起(客观题考试自10月17日起,主观题考试自11月14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完成信息填报。

2、应试人员须在司法部报名系统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上海

1、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报名系统中增设“考生每日健康打卡”功能,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完成信息填报。

2、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生应当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陆司法部网站,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考生应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4、生应于考前申领“随申码”(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随申办”APP完成)。

疫情防控告知书
浙江

1、所有考生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考试报名系统“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完成信息填报。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考区司法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2、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西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考生应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

2、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安徽

1、考前14天,应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7日开始,请各位考生每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完成健康状况填报,并在10月21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全体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

疫情防控告知书
内蒙古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客观题考试10月17日,主观题考试11月14日)起,每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

2、10月21日至10月30日,11月23日至11月27日,应试人员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重庆

1、提前申请健康码。考前14天(10月17日)起,考生须申请“渝康码”,每日查看健康码状态。

2、按时健康打卡。考前14天(10月17日)起,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并完成信息填报。

3、签订健康承诺书。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首先完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的签订,签订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新疆

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考生每日健康打卡”功能,考生应于10月17日起,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登陆司法部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完成网上健康信息填报。同时,在打印准考证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西藏

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陕西

1、严格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客观题考试10月17日,主观题考试11月14日)起,每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完成信息填报。

2、认真签订健康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11月23日至11月27日,应试人员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疫情防控告知书
青海

1、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了“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各位考生应于10月17日起登录司法部网站(link.233.com/12086),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完成信息填报。

2、在青海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10月17日前申领青海信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保持体温正常(低于37.3℃)。青海信康码申领方法:进入微信→搜索“信用青海”→点击“信康码”→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未申领青海信康码,不得参加考试。

3、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司法部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注意事项明确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青海省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参加考试考生视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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