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除斥期间的起算点的经典表述是:“自行为成立之日起”(合同法第55条例外
)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经典表述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物权一般及其效力
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主要意义——前者以交付,后者以登记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分类的主要意义——后者不能实物分割方式,只能用变相分割或折价
分割的方式。
认定主物和从物时应该具备的条件
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否则,会构成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A物之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
物;B物脱离A物,则失却其本来的用途(价值)则B物是从物。
汽车与备胎——主物与从物
汽车与轮胎——整体与部分
孳息包括
1)天然孳息
2)法定孳息
3)射悻孳息 如福利彩券的中奖奖金
不动产质押权是无效的
动产的公示方法——交付
不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
1)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要求进行了公示,第三人因信赖这一公示而为一
定行为,事后即使公示出来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第三人的物权亦受保护
2)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要求进行了公示,则其物权足以对抗第三人
3)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未依法要求进行公示,则其物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若第三人约定的权利内容与公示的内容不致的,应以公示的内容为准
追及效力又称“物在呼叫主人”,指物权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不论辗转经过多少人之手
,只要在最后占有人发现自己的物,即可予以取回,但物权之追及权的行使,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换言之,在辗转流经多人之后的过程中,若有人为善意取得,则构成对追
及权的阻断
物权的优先性
物权的优先性是相对于债的平等性而言的。债是天生的平等派,同一财产上存在数个普
通债权时,债权的实现顺序是处于同一顺序的,各个债权的实现不存在先后之分。
物权优先于债权,是指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物权的实现优于债权。
各国法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产权变更的,不影响原承租人的利益,原租赁合同对新主
人仍有约束力——买卖不破租赁
下面五种财产(权)设立抵押的,必须登记,否则不生效
1)土地使用权
2)房屋等建筑物
3)林木
4)汽车、轮船、飞行器等主要交通工具
5)企业设备
法定登记抵押权的优先性
1)登记时间不同一天的,以先登记的抵押权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2)同一天在不同法定部门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
3)一个经法定登记,一个未登记(严格地讲,此时并不是“两个抵押权先后之分”的
问题,而“抵押权悠闲与一般债权”的问题。因为未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根本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