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模拟题

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8月23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23日
多项选择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C 考试大司法站收集整理
答案解析:因为“雨露”已经在中国获得驰名商标,因此在酒类商品中不能使用“雨露”注册以及使用,但是因为丁公司使用在先,因此不构成对某外企的侵权,不需要赔偿损失。
《商标法》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