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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8月28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28日
多项选择题
公民甲与公民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乙价值2万元的钢琴一台,后甲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乙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甲虽然可以反悔,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D 考试大司法站收集整理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故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由于赠与合同单务法律行为,对于乙而言并没有实际的损失,故甲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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