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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第二节古代法律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4日

一、 奴隶制法

(一)奴隶制法的本质和特征

奴隶制法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奴隶制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奴隶制法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由奴隶制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奴隶制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其旨在维护和实现奴隶主阶级的利益,确立、巩固和发展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奴隶制法具有如下特征。

1、 奴隶制法公开确认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

2、 奴隶制法惩罚方式极其残酷、野蛮。

3、 奴隶制法公开维护等级特权。

4、奴隶制法带有原始社会习惯的残余。

二、 封建制法

在封建制社会中,经济基础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农民和或农奴对封建主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构成社会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封建制法是封建地主阶级意志的反应。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地主阶级利益的工具。

由于世界各国进入封建社会的历史背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各国封建制法的形成和发展也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在东、西方封建制法之间特别明显。但凡封建制法都有其共同的特征;

1、确认、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2、公开维护封建等级特权。

3、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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