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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1-04-14 09:37:14

1、西善友桥村村民张宝强打算申请一处宅基地建房.特向崔律师咨询,下列崔律师的答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张宝强申请宅基地,需要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B、张宝强申请宅基地,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C、张宝强申请宅基地.应当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里的空闲地,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D、张宝强将其原来房屋卖掉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只有在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款项后才能予以批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应当是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A、B项均错误。根据“一家一户一处宅基地”的基本原则.张宝强卖掉原来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新的宅基地,D项错误。《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保护耕地为原则,如果申请宅基地,尽量使用空闲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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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几个财经大学的学生在讨论税收法定的含义及适用,下列有关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是:

A、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C、新颁布实施的税收实体法对其生效前后发生的应税事实或税收法律行为均产生效力

D、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之日起恢复纳税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依据“税收法定”的原则,对于税收、减税、免税等内容只有法律和法规有权限规范相关内容,税务机关也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税收事宜,任何机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的决定因非法而无效,不能成为税务机关执行的依据,B项正确。税收法定中要求的“法”指的是“法律、法规”不包括“规章和政策”,A项错误。税收法定有“禁止溯及课税原则”,即:新颁布实施的税收实体法仅对其效后发生的应税事实或税收法律行为产生效力,而不对其生效之前发生的应税事实或税收法律行为溯及课税。所以C项表述有违这一原则,是错误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3条:“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因为税收优惠的期满当日优惠制度仍属于有效适用的期间,所以恢复纳税的时点应当是期满的“次日”,而非“当日”。D项错误。

3、希希的哥哥是甲城市银行的信贷业务人员,2017年3月,希希出资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开业之初,乙公司为参加某项目的投标做准备急需启动资金,遂向甲城市银行提出贷款需求,甲城市银行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正常审查乙公司的贷款需求。酌情批复担保贷款或信用贷款

B、不审查乙公司的贷款需求.直接拒贷

C、不得对乙公司提供担保贷款

D、不得对乙公司提供信用贷款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0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所以根据案情,乙公司属于甲城市银行的关系人,甲城市银行不应该直接拒贷,也不应该审核发放信用贷款,而是只可以发放一般条件下的担保贷款,所以只有D项正确。

4、2015年4月1日,张三在美物超市购买伊牛酸奶一盒(八小盒),价款共计12.8元,回家后食用该酸奶后,导致肠胃炎,上吐下泻,到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90元,后经查发现,张三在美物超市购买的伊牛酸奶中,有四小盒是过期的,因为食用过期的酸奶造成了张三的肠胃炎。张三遂向美物超市提出索赔请求,但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应该被支持的是:

A、美物超市辩称,酸奶系伊牛公司厂家生产,张三应该向厂家索赔

B、美物超市辩称.其可以退还过期四小盒酸奶的价款6.4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C、张三要求关物超市赔偿其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精神损失费

D、张三要求美物超市赔偿其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1000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及经营者对受害消费者的“首负责任制”.实现了对消费者的“无缝”救济,所以A、B项,作为经营者的美物超市的抗辩不能支持。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承担的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对消费者的救济为“退实际损失。增加惩罚性赔偿”。而增加的部分可以由消费者自行选择为“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且规定了最低惩罚性赔偿额为1000元,本案中无论十倍价款还是三倍损失金额均较小,所以张三可要求最低l000元的惩罚性赔偿,D项正确。题目中所述情形,并没有严重身体损害达到精神损害的程度,所以精神损害赔偿无法支持,C项错误。

5、2017年年底,河东市银保监局对当地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甲城市银行存在诸多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业务,遂对其采取了部分措施,下列有关措施的采取正确的是:

A、经省一级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申请司法机关查询甲城市银行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的账户

B、经国务院银保监会批准,可以直接限制甲城市银行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C、国务院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责令甲城市银行限期改正

D、市银保监局可责令甲城市银行限期改正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1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所以查询账户,只需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后,银保监局可直接查询,无需请司法机关协助,如果需要冻结才需要司法机关协助,所以A项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对于采取“限制分红及其他收入”的措施,应该是在国务院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先行采取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情况下,或者情况严重危及自身稳健运行、影响存款人及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形下方能采取,不能“直接”采取,B项错误。甲城市银行违反审慎经营的业务规则。国务院银保监会或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采取限期改正的措施,C项正确。限期改正的措施,市级银保监会无权采取,只有国务院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才有权限作出,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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