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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指导:法理分类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2月23日

21.(2004-1-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答案】C
【考点】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详解】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的,但是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

22.(2004-1-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
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答案】A
【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
【详解】按不同的标准,法律规则可作不同的分类。按规则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按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选项A规定了作为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的活动,即规定了其义务,因此是义务性规则。选项B并没有强制中小型企业必须从事某种活动,而是允许其自行选择是否从事某种活动,因此属于任意性规则。选项C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从事某种活动,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属于禁止性规则而非要求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命令性规则。选项D属于委任性规则,即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不是准用性规则。

23.(2004-1-6)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后法优于前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答案】C
【考点】法律终止生效的默示废止方式
【详解】在我国,法律终止生效的形式可以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两种。默示废止的形式主要指已生效的新法律与原有法律的规定在某些方面有冲突时,尽管新法律或立法机关并未明确废止旧法律,但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原有法律中与新法律冲突的部分自然废止。

24. (2005-1-1 )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
  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
  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
  【答案】D   
  【考点】法律与利益的关系
【详解】利益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表现为主体的需要和满足这种需要的措施。利益是法所调控的价值之一,在法与利益的关系中,利益决定着法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是法的起源之一,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而不是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和存在,D项错误。法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法是调节和实现利益的有效手段,ABC项体现了这一点。

25. (2005-1-2 )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答案】C
  【考点】法的价值位阶与价值取向
  【详解】法的各种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抵触。价值位阶原则即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交警对甲的违章行为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体现了在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相互冲突时对自由价值的选择过程,C正确。

26. (2005-1-5 )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
  B.《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
  D.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答案】A
  【考点】法律认识与法的适用
  【详解】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适用法律的过程,是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如何具体适用做出的解释,是司法解释。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曲解了法律规定的本意,是对法律规定的认识错误。BCD正确,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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