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客观题卷一 > 卷一真题

法考(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11-09 10:26:00

1、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 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3年卷二27题)

A 、 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 、 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C 、 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

D 、 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1)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但是,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等证据均不能单独证明公安分局在原告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 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的事实。因此。A项错误。(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因此,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故B项正确。(3)证人证言的核心内容是证明“谁”“说了什么话”,说了什么话如实记录即可,怎么证明谁说的呢?法律要求证人证言应当有:①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②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③注明出具日期:④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可见,房东证言并不需要租房协议原件,故C项错误。(4)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或者法院准许的法庭调查中提供证据。选项D表述过于绝对。综上,本题答案为B。

【免费领取2019-2014年真题】

300x180.png

2、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45题)

A 、 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 、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C 、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D 、 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因此B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

3、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 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48题)

A 、 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 、 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 、 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D 、 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 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6条  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  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因此,C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

4、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 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二43题)

A 、 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B 、 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C 、 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

D 、 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认为受行政行为处理的原告或第三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公安、 检察机关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法院对于原行政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犯罪行为与行政机关之前认定的行政违 法行为具有相关性,那么法院应中止行政诉讼,等刑事案件审结确认是否犯罪后,再恢复行政诉讼程序。第二种,犯罪 行为与行政机关之前认定的行政违法行为没有相关性,是两项独立的行政行为,法院就应当继续审理原来的行政诉讼, 而无需等待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对于本案,虚假宣传与受贿犯罪是两种独立的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与行政审判没有关 系,法院应当将涉嫌受贿犯罪的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对基于涉嫌虚假宣传而扣押的合法性继续审  理。 综上,本题答案为D。

5、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9题)

A 、 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 、 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 、 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 、 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证据的合法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证据必须符合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证据的收集必须符 合法律要求。《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一) 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在审核认定的过程中,应当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 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法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猜测和虚构的东西。《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故选项A“合法性”、选项B“关联性”和选项D“合法性”的表述错误,应改为“真实性”才是正确的。根据该条第2项,选项C正确。

编辑推荐:

法考[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在线机考刷题,点击前往!

2021年法考:锁定考试核心考点,一站式拔高提分!点击免费试听讲师课程>>

点击加QQ群:860440252】【法考刷题APP下载】【考前必背涨分考点、19-14年真题多答疑可加微信ks233wx19法考学霸君好友。

新闻相关推荐.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