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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历年真题答案(9.21)

来源:233网校 2021-09-14 15:56:02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60题)

A、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B、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

C、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

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选举法》第54条第2款:“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据此,A项正确。该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据此,B项正确。该法第52条第1款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据此,C项“三分之二以上”的表述错误。该法第56条第4款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此,D项“必须多于”的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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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年卷一93题)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

C、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D、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监督法》第15条第1、2款规定:“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A项正确。《监督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B项正确。《监督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C项正确。《监督法》第18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二)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三)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四)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除前款规定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国债余额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3、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64题)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第1款第(4)项,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根据该法第23条第1款,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故A项对。根据该法第36条第2款,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故B项应选。根据该法第36条第1款,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C项对。根据该法第16条第1款,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故D项对

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61题)

A、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实行入境管制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任免检察官

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D、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第2款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故A项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六)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九)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院长和法官,任免检察官;(十)依照法定程序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检察长的职务;……”根据上述条文规定,澳门特区检察长也属于检察官,但其并非由行政长官任免,故B项存在瑕疵,不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七)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据此,C项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D项正确。

5、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62题)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预算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据此,选举列入应当由各级国库分别开支,而非统一由中央统一开支,故A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6条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推选十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根据上述规定,B项正确。《选举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据此,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即可提出罢免案,C项“三分之一以上”的说法错误。《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据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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