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2年至2024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且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有关规定条件的户籍在渝或工作地在渝人员。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初审。即日起至10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https://link.233.com/23643,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等相关表格,并上传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
2.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
4.单位推荐意见;
5.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履职情况和评审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类员工的,申请人相关情况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履职情况在实际用工单位公示。
(二)资格确认。申请人可于10月25日前登录平台查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10月31日前通过申请系统补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1月2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份,可直接从平台导出)使用邮政EMS快递至重庆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渝兴广场B5栋,收件人:戴老师,电话:023-63897593)。
(三)答辩考核。答辩定于11月7日进行,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人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或“重庆社会工作瞭望”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证书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安排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人可关注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网站查询证书发放的有关安排。
三、其他事宜
(一)答辩考核实行封闭管理,申请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现场,届时未参加答辩的申请人,视同放弃评审。
(二)申请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评审其他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三)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将予以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咨询电话:023-6389759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附件:XXX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推荐意见.docx
重庆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重庆社会工作瞭望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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