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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级经济基础核心母题考点:自行申报纳税

来源:233网校 2026-04-29 00:58:19

核心母题考点:自行申报纳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①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②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③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④取得境外所得。

⑤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⑦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①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a.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b.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c.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d.纳税人申请退税。

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a.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b.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①经营所得:

a.个体工商户业主;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d.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e.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

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③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提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4)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①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②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5)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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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真题·多选题】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有()。

A.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B.取得境外所得

C.非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D.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E.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选项C错误;中国个税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非居民个人境外所得不申报),例外:若境外工资由中国境内机构支付则需申报

【所属章节】第十四章 税收制度 >> 三、所得税类 >> 个人所得税P114-118 >>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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