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工商管理》教材中,国家出资公司党委(党组)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其主要工作职责涵盖以下七个重要方面:
第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第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第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备考提示:考生在学习时,需将党委(党组)的“七项主要职责”与“工作原则”及“须经研究讨论的事项”结合起来理解。特别是第三项职责中提到的“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正是党组织前置程序的直接体现。在应对多选题时,要注意区分党组织职责与董事会、经理层职权的边界,确保准确作答。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原则和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