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工商管理》第六节“中国特色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中,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是核心考点之一。根据2026年新版教材,党组织的职责按层级划分为党委(党组)和党支部(党总支)两个层面。
首先,国家出资公司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其主要职责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和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公司贯彻落实;三是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是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七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组织。
其次,国家出资公司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二是按照规定参与本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公司负责人开展工作;三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合理诉求,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五是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考生在备考时,务必注意区分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与党支部(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并熟记各自的核心职责,以应对各类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