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工商管理》第六节“中国特色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中,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是核心考点。除了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外,党委(党组)在干部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方面的职责同样至关重要。
首先,在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国家出资公司党委(党组)必须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这体现了国家出资公司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工作原则。党组织担负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同时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公司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确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组织决定,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司领导人员队伍。
其次,在思想政治与群团工作方面,党委(党组)需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这一职责旨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体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原则,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此外,对于基层的党支部(党总支),其职责也明确要求领导本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合理诉求。
考生在备考时,需准确区分党委(党组)的“领导”群团组织与党支部的“领导并支持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的细微表述差异,同时深刻理解党管干部原则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具体落实方式,以从容应对各类客观题。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