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科目的学习与备考过程中,第三节“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中的产品策略是历年考试的重点,而“新产品开发策略”作为其中的关键子主题,其基本概念的界定往往是选择题的常考点。很多考生对“新产品”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有完全发明创造出来的前所未有的产品才叫新产品。实际上,在市场营销学和中级工商管理教材中,新产品的内涵要宽泛得多。
根据2026年新版教材的明确界定,新产品是指产品通过更新和变革,有了新的结构、新的功能、新的品种或增加了新的服务,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利益的产品。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深入理解这一核心概念:
首先,更新和变革是新产品产生的前提。它不要求产品必须是从零开始的颠覆性发明,只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实质性的改进或升级,就可以被视为新产品。
其次,“新”的具体体现形式是多样化的。教材中明确指出了四个方面的“新”:一是新的结构,即产品内部构造或外部形态的创新;二是新的功能,即产品能够实现以前无法实现的作用或提升了原有性能;三是新的品种,即在原有产品线中增加了不同规格、型号或口味的细分产品;四是增加了新的服务,即通过附加服务提升了产品的整体价值。
最后,新产品的最终落脚点是“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利益”。无论产品在技术或形态上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如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解决新痛点或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就不能称之为市场营销意义上的成功新产品。
考生在复习这一考点时,务必牢记新产品的广义定义,在做题时能够准确识别出哪些情形属于新产品的范畴,从而在考试中做到游刃有余。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新产品开发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