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工商管理》第六节“中国特色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中,国家出资公司党委(党组)的工作职责是历年考试的高频考点。根据2026年新版教材,国家出资公司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在重大决策方面,党委(党组)必须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这意味着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明确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党组)需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也是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此外,党委(党组)还承担以下重要职责:一是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公司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五是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考生在复习时,应重点记忆“前置程序”、“主体责任”以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核心关键词,以准确应对相关单选题或多选题。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