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战略实践中,企业战略实施具有五种不同的模式,其中合作型模式具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与明显的局限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合作型模式的核心特点。该模式把战略实施的相关责任范围扩大到企业其他层级管理者,旨在调动其他层级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其他层级管理者从一开始就承担有关的战略责任是该模式的工作重点。由于战略实施建立在集体智慧的基础上,这可以显著提高战略实施成功的可能性。
然而,合作型模式也存在一个突出的缺点,即可能会降低战略的经济合理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该模式下,战略是持不同观点、不同目的的参与者相互协商后的产物。在企业内部,不同层级和部门的管理者往往代表着各自的利益诉求,他们的观点和目的存在差异。在战略制定与实施的协商过程中,为了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识,企业往往不得不进行利益妥协与折中。这种妥协意味着最终确定的战略方案可能并非是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解”,而是各方利益平衡后的“满意解”。因此,一些具有极高经济合理性但可能引发局部利益冲突的方案会被舍弃,从而导致整体战略的经济合理性降低。
综上所述,合作型模式虽然能够集思广益,但其协商机制决定了它适用于复杂而又缺少稳定性环境的企业。考生在备考中级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时,务必深刻理解合作型模式的这一内在缺陷,准确区分其与其他战略实施模式的差异,以便在考试中精准作答。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企业战略实施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