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A.非法集资类犯罪
B.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犯罪
C.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犯罪
D.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本题考查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犯罪。
A选项不符合题意,非法集资类犯罪,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B选项不符合题意,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犯罪,即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C选项不符合题意,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犯罪,即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D选项符合题意,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本题选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