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二十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主体违法违规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一、行政处罚方面
- 责令改正+罚款:未按规定报送报告或披露信息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的,对单位最高处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最高处500万元罚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 市场禁入: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证监会可采取3年至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二、民事赔偿方面
- 连带责任:发行人董监高、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对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第八十五条)
- 先行赔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控人可主动赔付投资者损失(《证券法》第九十三条)
三、刑事追责方面
- 违规披露罪:严重损害股东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控股股东指使违规披露的,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典型案例警示 2023年某上市公司因隐瞒关联交易被证监会处以:
- 公司罚款500万元
- 董事长市场禁入10年
- 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2.3亿元
合规要点提示
- 重大事项披露时效应遵循「2个交易日内」的硬性要求
- 季度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 非财务信息披露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