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设定了严格的规范体系,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求:
1. 股份发行条件 (1)设立发行: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募集设立时需公告招股说明书并签订承销协议。 (2)新股发行: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且应符合证监会关于盈利性、财务规范性等要求。
2. 转让限制规则 (1)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特殊主体限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需遵守预披露制度,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 股东优先权保护 (1)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2)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典型案例 2023年某上市公司因大股东违规减持被证监会处罚案显示:该股东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且6个月内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合规要点提醒 • 股份发行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转让限售期计算应以股份实际取得日起算 •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具体操作应以最新《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规则为准)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