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投资基金法》作为我国证券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该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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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基金管理人未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被暂停或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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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的责任:基金托管人未按规定履行托管职责,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托管人未独立保管基金财产的,可被处以罚款或取消托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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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实的责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将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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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募集基金的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基金的,将被责令停止,退还所募资金及利息,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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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责任:从业人员违反规定买卖证券、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或进行利益输送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被撤销从业资格或市场禁入。
重点提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从业人员若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最近5年被取消从业资格的,将不符合从业条件。
证券从业人员应深刻理解上述法律责任条款,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强"零容忍"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业人员务必增强合规意识,筑牢底线思维。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