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必须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内容要求
- 真实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 完整性:不得有重大遗漏,包括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
- 准确性:表述应明确清晰,避免歧义(《信披办法》第六条)
二、时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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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
- 半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
- 季度报告:季度结束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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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 重大事件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证券法》第八十条)
- 股价异常波动应即日核实披露
三、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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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程序:
- 年报需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临时报告需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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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程序:
-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 在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披露
四、特殊情形处理
- 商业机密:可申请豁免披露,但需说明理由(《信披办法》第七条)
- 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知情范围内(《证券法》第五十一条)
- 更正公告:发现错误应在2个交易日内更正
典型案例 2024年某上市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被采取监管措施,具体违规情形包括:
- 重大关联交易超15个工作日未披露
- 披露内容未说明交易定价公允性
- 未同步在公司官网披露
合规提示
- 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 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
- 定期开展信息披露专项培训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