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生产中,偶氮化工艺因其涉及重氮化合物等高能物质,被列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AQ 3062-2025《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附录A.13要求,该工艺需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所有首次工业化应用的偶氮化新工艺或变更现有工艺参数时,必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分析反应热失控风险、副产物分解特性及物料相容性,工艺危险度等级达到4级及以上的装置需独立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S)。
2. 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根据规范7.4.1.3条,偶氮化装置应实现投料、反应、后处理全流程自动化。其中:
重氮化物反应釜须配备温度、压力联锁系统,偏差超过设定值立即触发紧急停车;
涉及硝化物的工序需设置双重泄爆装置,并确保泄压面积符合GB/T 15605标准。
3. 安全设施配置
独立气体检测系统(GDS)应覆盖反应区及废气处理单元,监测NOx等有毒气体浓度;
紧急切断阀与SIS联动,在冷却系统失效时0.5秒内切断物料供应;
厂房布局需满足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要求,与其他装置保持15米以上防火间距。
案例警示2023年某染料厂因人工投料比例失控导致偶氮化反应釜爆炸,事故调查显示:未按规范安装SIS系统、操作人员绕过联锁装置是主因。当前新规明确要求,此类违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企业应定期开展HAZOP分析,重点核查‘引导词+工艺参数’组合偏差(如‘无冷却+高温’),并更新应急预案。对于历史遗留装置,需在2025年10月新规强制实施前完成自动化改造验收。
科目:化工安全
考点:偶氮化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