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对文物造成损害。
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烟火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坏,影响电力供应。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场所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安全和健康。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通过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可以有效减少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