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在改建、扩建时需要履行以下手续:
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在改建、扩建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改建、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详细说明等。
审批流程:
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工商登记:
企业在取得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后,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安全生产许可:
企业在基本建设完成后,还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
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过以上手续,企业可以在改建、扩建过程中确保各项活动的合规性,保障安全生产。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