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源配置:确保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资金、人员、设备等。
监督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应急处理: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主要负责人可以确保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