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企业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其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规定如下:
禁止转让:企业不得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冒用和伪造:企业也不得冒用他人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使用。如果企业需要变更相关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而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使用他人的许可证。
以上四篇新闻详细解答了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常见问题,希望对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考点练习题:
1、对于已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化工企业,实施哪些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撤销( )。
A.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的
B.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C. 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D. 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的;
(2)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实施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故本题应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