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具体规定如下:
有效期起始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实施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有效期截止日:有效期截止日为起始日至三年后同一日期的前一日。
续期申请: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期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续期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发证机关将对企业的续期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还会组织现场验收。通过审查的企业将获得新的许可证,有效期重新计算。如果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手续,许可证将自动失效,企业需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企业应密切关注许可证的有效期,并提前做好续期手续及相关工作。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考点练习题:
1、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接受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是( )。
A.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
B. 县级公安机关
C. 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D.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