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
正本:正本为悬挂式,通常用于公示。正本上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许可范围”一栏注明“危险化学品使用”。
副本:副本为折页式,便于携带和使用。副本上同样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不同的是,副本上的“许可范围”一栏还载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地址和对应的具体品种、年使用量。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正本和副本,确保在必要时能够提供相应的证件。同时,正本和副本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任何一方的丢失或损坏都应及时补办。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对外交流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正本或副本。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考点练习题: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A.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B.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C. 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等对皮肤有强烈刺激的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配备了一套全封闭防化服
D. 新建企业的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
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等对皮肤有强烈刺激的吸人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