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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银行从业中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来源:233网校 2023-05-29 00:46:00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兑付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兑付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己届清偿期;

③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

④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先履行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②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不能履行其债务,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的实现时,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未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制度。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

③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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