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定于3月27日(周四)开始发放,考生可前往市人社局现场领取,为方便考生,我们同时提供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请考生按下面要求尽早领取证书。
1.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中心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684号市人社局办公楼六楼613室,电话:0738-8312396,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请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微信服务号,进入“考生服务”—“我的证书”栏目按系统提示操作提交邮寄申请,邮寄证书业务仅限于持证人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

考生通过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微信实名认证后申请证书邮寄业务(证书原则上只能由本人签收,请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7982/ldbzj/07/202503/c1a4aea26b104009932a2f996f79f45c.s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