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支出按政府职能分类,是根据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承担的不同职能来划分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这种分类方法能够清晰反映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投入。根据我国现行财政统计口径,财政支出按政府职能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所发生的支出,如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等。
2. 国防支出:用于国家军事力量建设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包括现役部队经费、国防科研费、民兵建设费等。
3. 公共安全支出: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部门支出。
4. 教育支出:用于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包括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投入,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5. 科学技术支出: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财政拨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涉及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育事业发展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就业培训、最低生活保障等,旨在增强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
8. 医疗卫生支出: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保障补助等,直接关系人民健康水平。
9. 环境保护支出: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支持城市维护、城乡规划、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等。
11. 农林水事务支出:用于农业发展、林业生态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等。
12. 交通运输支出:涵盖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资源勘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持商贸流通、旅游业、服务业发展等。
15. 金融支出:用于金融调控、金融机构改革和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6. 其他支出:无法归入上述类别的财政支出项目。
以上分类体系全面体现了政府职能范围,对分析财政政策导向具有重要意义。
科目:初级财政税收
考点:按政府的职能分类



























